苏学位字函〔2025〕2号
各有关高校(含独立学院):
根据《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》《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专家审核意见,经研究,同意新增南京大学等47所高校的118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请各有关高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等要求,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确保人才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。
省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
2025年4月21日
(来源:江苏省教育厅官网)
苏学位字函〔2025〕2号
各有关高校(含独立学院):
根据《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》《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专家审核意见,经研究,同意新增南京大学等47所高校的118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请各有关高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等要求,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确保人才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。
省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
2025年4月21日
(来源:江苏省教育厅官网)